主题:[转帖]十问北塔软件 掩耳盗铃难逃众目昭彰
当北塔还沉醉于反问+疑问+设问的精妙笔法和行文之中,正待将“北塔软件为澄清事实准备的大量、缜密、充分的应诉材料”刀枪入库、全部作废之时,摩卡软件狠狠抽了剽窃者一记响亮的耳光。2009年12月29日,摩卡软件在京正式召开媒体见面会,向在场媒体记者公开宣布了对北塔软件另案起诉的消息。
这一次,深谙“危机公关和市场炒作”神韵,妄图通过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闹剧来扭曲视听的北塔软件显然忘记了,拙劣谎言和蹩脚的演技一向只能哗众取宠,博一时之笑。而在法律和事实面前,永远容不得虚假和做作,更容不得任何人玩文字游戏。毕竟,维权不是越剧,可以有丑角,但终不能是戏。
有图有真相 跳梁小丑公然“自慰反击”
2009年10月26日,摩卡软件有限公司通过媒体发表声明,谴责某同业者抄袭摩卡软件产品操作界面,同时首次向外界公布涉嫌纠纷的两种产品界面图示。由于该声明中并未提及涉嫌侵权厂商的名字,消息一经报道便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猜测。然而,最使人出乎意料的是:正在摩卡秉节持重、欲言又止,业界雾里看花、众说纷纭的时刻,传说中的故事主角,长期以“正直坦诚,追求卓越”自诩的“上海某网管软件厂商”,却迫不及待的应声而出,自发对号入座。
如果说“自领骂名”仅仅是让人大跌眼镜,随之而来的口诛笔伐,则真正彰显出该厂商的“王霸”之气。当“上海剽(窃)客”驾轻就熟的操起“炒作”的兴奋点,自我的享乐也顺其自然的开始流于御用枪shou们的指尖,现于颠倒黑白文字。没有任何的迟疑和犹豫,凭借着出色的现代公关技巧和对“舆论导向”熟练的掌控能力,针对维权申诉者射出的“抹黑”、“炒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词汇,在刹那间铺天盖地、接踵而来。面对剽窃者的反客为主与旁敲侧击,不仅使得摩卡在维权之路上束手束脚、进退维谷,一众看客也是乱象迭生、难辨真伪。
至此,一场精心策划和组织的“反维权暗战”才只是刚刚拉开序幕。
从窃贼到悍匪 北塔上演“变脸”闹剧
对于人们来说,窃贼这个词并不陌生,但窃贼究竟起于何时,却很难给出一个准确的时间概念。俗话中有“强盗碰上贼爷爷”之说,说明窃贼确实是人类社会中所产生的,最为悠久的一种破坏社会生产和社会秩序的一类人。时至今日,公众不仅对于窃贼这个词并不陌生,“窃贼变脸强盗,也曾经一度引发网络热议。2005年,深圳桂圆路有个小偷偷了自行车被群众制服并将其送交当地派出所。面对衣着单薄、声泪俱下的小偷,事主毅然放弃了对小偷的指控,并请求警方予以释放。出乎意料的是,经过说服教育获得释放的小偷竟然跑到法院上诉,声称被人殴打,要求经济赔偿。由于不满足事主的赔偿金额,该小偷竟然召集若干兄弟一起登门“讨债”,逼迫事主写下欠款字据。
从获知摩卡立案举证后的短暂沉默,到借助媒体人员发表“真相”言论,直至充分应用艺术表现手法公然在官网编造“九问”言论。北塔的行径无疑与“小偷索赔”事件如出一辙。如果说,其公然的剽窃行为还不足以让大众为之汉颜,那么为了求得生存铤而走险,转而恶语相向、明火执仗的做法,则完全可以让整个中国本土软件产业为之感到羞耻了。
无论是孔已己还是孙殿英,北塔显然还需要找到更适合自己的脸谱。
十问北塔软件 掩耳盗铃难逃众目昭彰
自抄袭事件发生后,当“国内IT管理行业最大的专业网管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超过3000家成功的用户”、“帮助中国企业用户建立完善有效的IT 运维管理系统,提供出色的IT运维管理解决方案”等词汇反复充斥在北塔的声明、报道当中时,诸多对于北塔真实意图的疑虑也油然而生,笔者在此不禁想替所有关注事件发展的人提出质问:
一问北塔:为何北塔在摩卡未提及涉嫌侵权厂商的名字时,北塔就快速将摩卡的行为定性为“市场炒作”和“恶性竞争”,依据何在?难道是对号入座?
二问北塔:众所周知,如果炒作,选择HP、IBM这样的国际知名厂商似乎更容易让人一夜成名,而北塔认为摩卡选择自己作为炒作对象,理由何在?难道是觉得自己比IBM、HP 更牛?
三问北塔:整个事件从始至今,北塔为何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为何从未对是否抄袭作出正面回应?难道是做贼心虚?
四问北塔:北塔几次三番指责摩卡是在炒作,请问北塔能否提供摩卡炒作的证据与说明?
五问北塔:初始,北塔为何对是否侵权之事矢口否认,直到摩卡提供有力的图文说明后,北塔又选择了“躲猫猫”,玩起了三缄其口。而后突然又高调宣称反诉摩卡,却对自己的涉嫌抄袭事件避而不谈,意欲何为?难道混淆视听能瞒天过海?难道觉得大众可欺?难道觉得自己可以操纵媒体舆论、操纵大众视听?
六问北塔:如果摩卡所言不实,北塔为何不立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反而周而复始的中伤摩卡为“炒作”、“恶意竞争”,并借机宣称“最大、出色、专业”等内容的宣传口号,难道喊口号就是维权?喊口号就能掩盖事实?喊口号就能换取同情与怜悯?
七问北塔:北塔软件在“九问”一文中所提及的“为澄清事实准备的大量、缜密、充分的应诉材料”是哪些?为何不能像摩卡将涉案界面公布于世一样,拿出来晒一晒,难道这些所谓的“大量、缜密、充分”的应诉材料都见不得阳光?
八问北塔:视涉嫌抄袭事实于不顾,从三缄其口到顾左右而言他,难道北塔觉得自己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可以愚弄大众?可以操纵舆论?可以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九问北塔:如果北塔的产品被抄袭,北塔是否会选择沉默?北塔如果维权是否也算是炒作?北塔是否认同抄袭为合理、合法?北塔是否对抄袭已经习以为常?
十问北塔:反复声称自己遭遇损失,请问北塔,整个事件缘何而起?摩卡的损失谁来负责?涉嫌抄袭在先却又反咬一口,难道北塔觉得:有理在于声高?法律在于争吵?事实在于胡搅蛮缠?维权在于旁门左道?
事实证明,“界面侵权案”显然不会如北塔所强调的那样“无疾而终”。当北塔还在为“大量、缜密、充分的应诉材料全部作废”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在摩卡软件直面国内知名媒体记者,正式发布另行起诉声明的那一刻起,北塔在2009年岁末亲手导演的这出“贺岁大戏”无疑也即将落下帷幕。在一片哄笑声中,当小丑红着脸走下舞台,闹剧也必将渐渐收场。面对正襟危坐执法者和通晓真相、明辨是非的广大观众,在大棒和火把的监督下,相信他们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波。
这一次,深谙“危机公关和市场炒作”神韵,妄图通过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闹剧来扭曲视听的北塔软件显然忘记了,拙劣谎言和蹩脚的演技一向只能哗众取宠,博一时之笑。而在法律和事实面前,永远容不得虚假和做作,更容不得任何人玩文字游戏。毕竟,维权不是越剧,可以有丑角,但终不能是戏。
有图有真相 跳梁小丑公然“自慰反击”
2009年10月26日,摩卡软件有限公司通过媒体发表声明,谴责某同业者抄袭摩卡软件产品操作界面,同时首次向外界公布涉嫌纠纷的两种产品界面图示。由于该声明中并未提及涉嫌侵权厂商的名字,消息一经报道便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和猜测。然而,最使人出乎意料的是:正在摩卡秉节持重、欲言又止,业界雾里看花、众说纷纭的时刻,传说中的故事主角,长期以“正直坦诚,追求卓越”自诩的“上海某网管软件厂商”,却迫不及待的应声而出,自发对号入座。
如果说“自领骂名”仅仅是让人大跌眼镜,随之而来的口诛笔伐,则真正彰显出该厂商的“王霸”之气。当“上海剽(窃)客”驾轻就熟的操起“炒作”的兴奋点,自我的享乐也顺其自然的开始流于御用枪shou们的指尖,现于颠倒黑白文字。没有任何的迟疑和犹豫,凭借着出色的现代公关技巧和对“舆论导向”熟练的掌控能力,针对维权申诉者射出的“抹黑”、“炒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词汇,在刹那间铺天盖地、接踵而来。面对剽窃者的反客为主与旁敲侧击,不仅使得摩卡在维权之路上束手束脚、进退维谷,一众看客也是乱象迭生、难辨真伪。
至此,一场精心策划和组织的“反维权暗战”才只是刚刚拉开序幕。
从窃贼到悍匪 北塔上演“变脸”闹剧
对于人们来说,窃贼这个词并不陌生,但窃贼究竟起于何时,却很难给出一个准确的时间概念。俗话中有“强盗碰上贼爷爷”之说,说明窃贼确实是人类社会中所产生的,最为悠久的一种破坏社会生产和社会秩序的一类人。时至今日,公众不仅对于窃贼这个词并不陌生,“窃贼变脸强盗,也曾经一度引发网络热议。2005年,深圳桂圆路有个小偷偷了自行车被群众制服并将其送交当地派出所。面对衣着单薄、声泪俱下的小偷,事主毅然放弃了对小偷的指控,并请求警方予以释放。出乎意料的是,经过说服教育获得释放的小偷竟然跑到法院上诉,声称被人殴打,要求经济赔偿。由于不满足事主的赔偿金额,该小偷竟然召集若干兄弟一起登门“讨债”,逼迫事主写下欠款字据。
从获知摩卡立案举证后的短暂沉默,到借助媒体人员发表“真相”言论,直至充分应用艺术表现手法公然在官网编造“九问”言论。北塔的行径无疑与“小偷索赔”事件如出一辙。如果说,其公然的剽窃行为还不足以让大众为之汉颜,那么为了求得生存铤而走险,转而恶语相向、明火执仗的做法,则完全可以让整个中国本土软件产业为之感到羞耻了。
无论是孔已己还是孙殿英,北塔显然还需要找到更适合自己的脸谱。
十问北塔软件 掩耳盗铃难逃众目昭彰
自抄袭事件发生后,当“国内IT管理行业最大的专业网管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超过3000家成功的用户”、“帮助中国企业用户建立完善有效的IT 运维管理系统,提供出色的IT运维管理解决方案”等词汇反复充斥在北塔的声明、报道当中时,诸多对于北塔真实意图的疑虑也油然而生,笔者在此不禁想替所有关注事件发展的人提出质问:
一问北塔:为何北塔在摩卡未提及涉嫌侵权厂商的名字时,北塔就快速将摩卡的行为定性为“市场炒作”和“恶性竞争”,依据何在?难道是对号入座?
二问北塔:众所周知,如果炒作,选择HP、IBM这样的国际知名厂商似乎更容易让人一夜成名,而北塔认为摩卡选择自己作为炒作对象,理由何在?难道是觉得自己比IBM、HP 更牛?
三问北塔:整个事件从始至今,北塔为何总是顾左右而言他?为何从未对是否抄袭作出正面回应?难道是做贼心虚?
四问北塔:北塔几次三番指责摩卡是在炒作,请问北塔能否提供摩卡炒作的证据与说明?
五问北塔:初始,北塔为何对是否侵权之事矢口否认,直到摩卡提供有力的图文说明后,北塔又选择了“躲猫猫”,玩起了三缄其口。而后突然又高调宣称反诉摩卡,却对自己的涉嫌抄袭事件避而不谈,意欲何为?难道混淆视听能瞒天过海?难道觉得大众可欺?难道觉得自己可以操纵媒体舆论、操纵大众视听?
六问北塔:如果摩卡所言不实,北塔为何不立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反而周而复始的中伤摩卡为“炒作”、“恶意竞争”,并借机宣称“最大、出色、专业”等内容的宣传口号,难道喊口号就是维权?喊口号就能掩盖事实?喊口号就能换取同情与怜悯?
七问北塔:北塔软件在“九问”一文中所提及的“为澄清事实准备的大量、缜密、充分的应诉材料”是哪些?为何不能像摩卡将涉案界面公布于世一样,拿出来晒一晒,难道这些所谓的“大量、缜密、充分”的应诉材料都见不得阳光?
八问北塔:视涉嫌抄袭事实于不顾,从三缄其口到顾左右而言他,难道北塔觉得自己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可以愚弄大众?可以操纵舆论?可以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九问北塔:如果北塔的产品被抄袭,北塔是否会选择沉默?北塔如果维权是否也算是炒作?北塔是否认同抄袭为合理、合法?北塔是否对抄袭已经习以为常?
十问北塔:反复声称自己遭遇损失,请问北塔,整个事件缘何而起?摩卡的损失谁来负责?涉嫌抄袭在先却又反咬一口,难道北塔觉得:有理在于声高?法律在于争吵?事实在于胡搅蛮缠?维权在于旁门左道?
事实证明,“界面侵权案”显然不会如北塔所强调的那样“无疾而终”。当北塔还在为“大量、缜密、充分的应诉材料全部作废”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在摩卡软件直面国内知名媒体记者,正式发布另行起诉声明的那一刻起,北塔在2009年岁末亲手导演的这出“贺岁大戏”无疑也即将落下帷幕。在一片哄笑声中,当小丑红着脸走下舞台,闹剧也必将渐渐收场。面对正襟危坐执法者和通晓真相、明辨是非的广大观众,在大棒和火把的监督下,相信他们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