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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 kosung 自觉将违纪的帖子修改,或删除其不健康和有关个人隐私的内容!!!

作为一个公民到哪里都要首先了解和遵守当地的规章制度,
每个人都应该自觉地执行!
不要强调一些无意义的理由.拒绝执行!
这作为一个学者,最起码的道德!

评分是其中的一条,任何人都不要摆什么高姿态来,指手画脚评论别人.
首先你想想,你的行为,是否遵守了本论坛的规定和记律.
没有法规就没有好环境,希望有志的学者自觉遵守!


 kosung 女士: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我不太明白,
但是,既然高教授都把他说的删除了,
我看你也没保留的意义了!
何况,侵犯别人的隐私更是不对的!
所以我希望你给个面子,自己删除了,好吗!!!
拜托了!

回复列表 (共94个回复)

21 楼

行有行规,来人家的地盘如此捣乱,仅发表两篇文章,没有一个是技术性的,骂人的倒有50%
你的出发点是什么???

在此人家侮辱你了(我没找到教授骂你的起因,和骂你的话),你为什么不早告知,
而是等你发表请人进来,听你骂够了、侮辱够了,你才想起以胜利者的身份告诉我!
你这才是真正的眼中无人、欺人太甚。

22 楼

我已经给足你面子了,想不到你故此张狂,故此不说理;
难道你在这种场合,公布别人的资料,指名道姓侮辱人还不侵犯人权吗?

难道你的姓名、地址、职业等资料,在社会上不是公开的吗?
如果我把它公布在这种场合,指名道姓侮辱你
你觉得你能承受吗?

不要以为别人无知,就是你聪明。
我在广东呆了半辈子,就没遇到你这么心胸狭窄,不讲理的人。
好好反思一下吧,给我们论坛一个交待!

23 楼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

24 楼

你要是有能力,来此挑战编程技术,
那也对的起你一个版主良心,
来人家这里耍横,蛮不讲理,你把我这的人才和主力赶走了!
你没感觉太过分了吗?

觉醒吧!

25 楼

[quote]呵呵,大家自然就分派别了嘛,希望大家别参与,光看就好了。

瞎起哄只会搞得更乱,对论坛没有好处。[/quote]


什么叫“瞎起哄”,你说话就是真理,别人说的就是“瞎起哄”。
你不要打击面太广了,有理还怕人评论。
不要把任何人都当作对立面,心胸宽大些,听听别人的意见,不是什么坏事!

26 楼

其实,度量就摆在面前,看你们谁能把它捡起来。

这是一个台阶,有的人已经没有办法再上了,有的人还有机会。
上了这个台阶,你才能明白老种子的境界。

真正能像乌鸦那样既狂妄,又不在乎别人批评,又能接受别人意见,又不会被人激怒的人,确实不多。

27 楼

吵吵架,论坛才更热闹的。
如果kosung离开这个论坛,绝对是这个论坛的一大损失。

我感觉kosung思维还是很活跃的,有思想、有法律意识、有勇气有胆量、敢接受挑战,这样的人我喜欢!因为我也是这样性格的人,只是勇气和胆量不及kosung。

28 楼

坚决支持非常敬重的cbl518老师!
赞同23楼、26楼的观点!

29 楼

呵呵,我可先声明了,我在互联网上没有论坛的,你要是火遮眼去搞错了对象,可不是我没有先声明。承蒙梅子看得起,我只是个论坛扫垃圾的罢了。况且在网上吵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再说了,你发了这么多的这些帖子,有比较高的技术性,因为在你看来,你(或是你们)是做什么都很带着技术了。“不要以为别人无知,就是你聪明。”我倒觉得这句话怎么应该由我来说你呢?动不动就找人比“挑战编程技术”?呵呵,我偏不和你一般见识,不想让你得逞。

“来人家这里耍横,蛮不讲理,你把我这的人才和主力赶走了!”这句说到要点上了,关键是在这吧。对不起,我给你道个歉,我不知道他是你这么偏爱的主力,怪不得这坛上的风气这样的怪了,还真有些“笑傲江湖里”的感觉了,东方不败吧。我没有赶人走,我没有这个本事,也没有这个本意,是他矫情而已。被人骂两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知道错了也就道个歉就行了,但我看不惯得了便宜还卖口乖的。

要按你的逻辑,不指名道姓就可以骂人畜牲不用道歉了?他一哭二闹三上吊,你心痛了,我看着别扭。他要上吊自宫了我还要负责吗?你该不会拿着刀来跨省追捕吧?

我的争吵贴我已经锁了,并且表示事情过去了,反而一直是你在挑起争吵。你分得清什么是行规吗?你的“家法”是让你的“主力”们向别人赤裸裸地要分而不回答问题,对有意见的就骂他是“畜牲”?你该不会是这样吧,但愿你是爱材爱急了,别让我以为你也和他一个样。我给你的信息,你看不到、不回复倒是我的错了,你这样把我点名吊着示众并不让人跟贴,你也就这个德性了。有一点我想提醒你,学问高不等于人品就高,何况你也是个作学问的。

这件事让我先低头是不可能的了,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别以为你是个版主别人就全部都得听你的,万事还讲个理,讲个公正。我已经多次说过,你如果看不顺眼的话,大可以运用你版主的大权,和谐掉我所有的帖子甚至我的ID,我不会有意见的。别再用你所谓的行规、法律来说事了,你这些方面的知识还是比较欠缺的,再这样说出来太YY了。

30 楼

[quote]我的短消息,每天来信太多,所以它会自动删除的!
再说我近来也没时间常看,所以待慢了你的大作!
如果知道你这么看的起我,我想我会回帖给你的,最起码还可能学到一点我不理解的编程知识。
说不定还能把你拉入我这“帮”呢!

好吧,既然你坚持到底毫无商议,,那我就应战就是了,到时别怪我没给足你面子。
不过战场要移动到你那里!
这里欢迎你来指导网友的学习,
而不欢迎你来这里这么搞乱这里的学习环境,
更不允许你把一个德高望重爱帮助人的教授赶走。
你看你在这都干了什么,你发表了一些什么帖子!
以便别人有不对的,也该不到你来指手划脚的![/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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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想你能不能把这里的版规给列出来看看,我是眼拙没有看到。这里你说了算?你是这坛里横行的螃蟹?你也就个版副而已。

有能力的话你还是和谐了我吧,你自己在这里横行就是了,我不会纠缠不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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