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对于我国软件开发政策的一点思考(张国新)
摘要:专业软件的开发倾注了开发者大量的劳动和心血,但是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对于这类劳动和心血承认不够:评职称不算分,著作权登记不能出现个人名字,软件销售和使用中开发者个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等。开发者从软件开发中既得不到名也得不到利,极大地挫伤了开发者的开发积极性和软件商业化积极性。其结果是,我国的专家学者开发了大量优秀的专业软件,但没有一个能成为国际知名商业软件。我国仍然在花费数以亿计的经费大量引进,而引进软件的性能和实用性并不见得比自主开发的软件优越。本文作者分析了目前的这种不良状况,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软件技术在现代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原科技部部长徐冠华指出:“加强软件科技创新工作对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济表明,如果不在软件技术和产业方面占据优势,就很难在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占据主动力”;”软件已经成为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的技术手段”。在我国的科技成果中,有一半以上是以软件作为工具获得的。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的软件技术总体上与国际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据统计,我国2005年软件产业的产值是484亿美元,而美国已达3300亿美元,如果再计入软件应用所带来的效益,则差距更是巨大。
在国际上,华人开发软件的能力早已得到公认,但是在国际知名软件中产权属于中国的却很少。我国现在的大量软件靠进口,在科学研究领域更是如此,花资巨额。事实上许多国外的软件被引进之后并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更多的研究工作还是靠国内的专家自主开发的软件完成,因为自主开发的许多软件在实际功能、精度、实用性、可扩展性方面都优于引进软件。
许多专家分析认为,我国诸多自主开发的软件虽然在性能上优于国外,但难以实现商业化,不得不需要大量进口的重要原因是,引进的商业软件有国际认可,便于当今科研市场的认可,而我国现有的相关政策对自主软件开发鼓励不够,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未能真正鼓励科研软件的自主开发和推广应用。
软件开发往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艰巨的工作。如果说研究方法、创立理论需要深厚的专业基础和智慧,那么专业软件的开发同样需要深厚的专业功底,同时还需要付出极其艰辛的劳动,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专业软件开发者经常是面对软件代码全身心投入、废寝忘食,但是他们的劳动成果却难以得到应有的承认。我国当前的情况是: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其成果版权都归作者;取得专利,产权归单位,荣誉归个人;科研成果获奖除了荣誉还有奖金,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软件政策,如果个人在高校或研究院开发了一个软件,即便这一软件解决了重大科技问题,单从软件开发工作本身的成果而言,软件开发者还是一无所获。根据现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属职务开发的软件,登记证书上没有开发者的名字,版权归单位所有,通过转让或推广产生的效益也与开发者关系不大。再如在现有的各部委专业职称评定条例中,专业软件开发这种创造性劳动在评定条件中也得不到应有的反映,如果一个研究人员潜心于软件开发,那么不论他开发的软件有多好,因为在成果方面不能得到相应体现和认可,他的职称问题就难以解决等等。
国际上,许多大型知名专业软件的核心部分多出自教授和研究人员之手,开发出的专业软件,通过企业行为推向市场后,开发者可通过版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在国内,由于软件开发者既得不到荣誉也得不到软件推广的效益,使得开发者往往宁愿将开发出来的软件自己使用而不情愿或不愿推广。一些质量好、功能更为齐全的专业软件,因倾注了开发者更大量的心血,因此开发者一般不会轻易交于他人,其结果是,不论多么优秀的软件,也将随着开发者的老去而随之退出历史舞台。上世纪80~90年代,我国许多高校和研究院都自主开发了许多优秀的专业软件,总体水平都不亚于现在国外的知名软件,但是到21世纪的今天,大部分软件已销声匿迹,少数仍在发挥作用的,也仅限于在小范围内使用,远没有发挥出应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造成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资源的浪费,也非常不利于我国软件技术的创新和软件产业的发展,这是令人痛心疾首的状况。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尽快调整与软件开发有关的政策,制定相关措施,积极鼓励我国自主软件开发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对软件开发者特别是专业软件开发者的劳动应当予以肯定,在著作权登记证、著作权归属等方面应当考虑开发者的实际贡献,在推广应用中兼顾开发者应有的利益,使我国的软件开发领域真正得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转载自:http://www.iwhr.com/zgskyww/xsltone/xslt/webinfo/2008/06/1272331303836577.htm
软件技术在现代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原科技部部长徐冠华指出:“加强软件科技创新工作对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各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济表明,如果不在软件技术和产业方面占据优势,就很难在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占据主动力”;”软件已经成为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重要的技术手段”。在我国的科技成果中,有一半以上是以软件作为工具获得的。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的软件技术总体上与国际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据统计,我国2005年软件产业的产值是484亿美元,而美国已达3300亿美元,如果再计入软件应用所带来的效益,则差距更是巨大。
在国际上,华人开发软件的能力早已得到公认,但是在国际知名软件中产权属于中国的却很少。我国现在的大量软件靠进口,在科学研究领域更是如此,花资巨额。事实上许多国外的软件被引进之后并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更多的研究工作还是靠国内的专家自主开发的软件完成,因为自主开发的许多软件在实际功能、精度、实用性、可扩展性方面都优于引进软件。
许多专家分析认为,我国诸多自主开发的软件虽然在性能上优于国外,但难以实现商业化,不得不需要大量进口的重要原因是,引进的商业软件有国际认可,便于当今科研市场的认可,而我国现有的相关政策对自主软件开发鼓励不够,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未能真正鼓励科研软件的自主开发和推广应用。
软件开发往往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艰巨的工作。如果说研究方法、创立理论需要深厚的专业基础和智慧,那么专业软件的开发同样需要深厚的专业功底,同时还需要付出极其艰辛的劳动,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专业软件开发者经常是面对软件代码全身心投入、废寝忘食,但是他们的劳动成果却难以得到应有的承认。我国当前的情况是: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其成果版权都归作者;取得专利,产权归单位,荣誉归个人;科研成果获奖除了荣誉还有奖金,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软件政策,如果个人在高校或研究院开发了一个软件,即便这一软件解决了重大科技问题,单从软件开发工作本身的成果而言,软件开发者还是一无所获。根据现有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属职务开发的软件,登记证书上没有开发者的名字,版权归单位所有,通过转让或推广产生的效益也与开发者关系不大。再如在现有的各部委专业职称评定条例中,专业软件开发这种创造性劳动在评定条件中也得不到应有的反映,如果一个研究人员潜心于软件开发,那么不论他开发的软件有多好,因为在成果方面不能得到相应体现和认可,他的职称问题就难以解决等等。
国际上,许多大型知名专业软件的核心部分多出自教授和研究人员之手,开发出的专业软件,通过企业行为推向市场后,开发者可通过版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在国内,由于软件开发者既得不到荣誉也得不到软件推广的效益,使得开发者往往宁愿将开发出来的软件自己使用而不情愿或不愿推广。一些质量好、功能更为齐全的专业软件,因倾注了开发者更大量的心血,因此开发者一般不会轻易交于他人,其结果是,不论多么优秀的软件,也将随着开发者的老去而随之退出历史舞台。上世纪80~90年代,我国许多高校和研究院都自主开发了许多优秀的专业软件,总体水平都不亚于现在国外的知名软件,但是到21世纪的今天,大部分软件已销声匿迹,少数仍在发挥作用的,也仅限于在小范围内使用,远没有发挥出应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造成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资源的浪费,也非常不利于我国软件技术的创新和软件产业的发展,这是令人痛心疾首的状况。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尽快调整与软件开发有关的政策,制定相关措施,积极鼓励我国自主软件开发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对软件开发者特别是专业软件开发者的劳动应当予以肯定,在著作权登记证、著作权归属等方面应当考虑开发者的实际贡献,在推广应用中兼顾开发者应有的利益,使我国的软件开发领域真正得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转载自:http://www.iwhr.com/zgskyww/xsltone/xslt/webinfo/2008/06/12723313038365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