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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问窗体模块中用public定义的变量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局变量吗?

请问窗体模块中用public定义的变量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局变量吗?书上说全局变量要在标准模块中申明呢!

设有一个工程文件,包含Form1、Model1、Model2等模块。在Form1的通用部分声明一个变量Public  X  as integer,Form1中包含若干事件过程和一个通用过程GetFile。以下关于X作用域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 在Model1中可以使用X 
B. X的作用范围不包含Form1中的GetFile 
C. X的作用范围是Form1 
D. X的作用范围是整个工程 

回复列表 (共6个回复)

沙发

你也在这里几年了
抄来的题目,自己也先看一下,把“ ”总该去掉吧?

答案选C

板凳

在标准模块中声明的全局变量毫无疑问地是全局变量。
在窗体中用Public声明的变量是有条件的全局变量,在别的窗体中调用这个变量必须在前面加上对象名,例如:Form1.x

3 楼

[quote]你也在这里几年了
抄来的题目,自己也先看一下,把“ ”总该去掉吧?

答案选C[/quote]
[em8]人家这不是要急着去开会吗?帖子没看就发上来了

4 楼

[quote]在标准模块中声明的全局变量毫无疑问地是全局变量。
在窗体中用Public声明的变量是有条件的全局变量,在别的窗体中调用这个变量必须在前面加上对象名,例如:Form1.x[/quote]
那么,请问,
1.子过程也是这样的吗?比如:在窗体中定义的public sub子过程也可以拿到其他窗体中用,但前面得注明该子过程所属窗体的名称;而在标准模块中定义的public sub子过程可以不用写所属模块名称?
2.哎呀,那么在标准模块中定义的private sub子过程其他窗体模块中能用吗?
3.还有,模块中sub前面经常缺省private和public,默认的是什么呢?
还请赐教!谢谢![em13]

5 楼

有此必要么?
过程执行结束,变量被释放,就没有意义了!

6 楼

1.对
2.不能
3.默认为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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